一、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第19條及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原住民族教育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(國教署)112年3月16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034443號函辦理。
三、苗栗縣政府112年3月20日府教務字第1120070187號辦理。
目的:一、增進從事原住民族教育教師對原住民事務之認識,並加深對原住民族學生文化背景之了解,俾助於教學及輔導原住民學生之學習與適應。
二、認識多元文化教育的重要性及內涵,以充實教師專業知識及精神,進而共同探討原住民族教育文化發展之道,以供原住民民族教育政策之參考。
三、透過參訪他校成功之原住民族實驗小學,實際體認原住民族教育典範之實施方法與作為,進而影響本縣原住民族重點學校之未來教育方針。
辦理單位:一、活動日期:112年8月9日(星期三)至8月11日(星期五)。
二、活動地點:桃園市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、新北市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、新北市忠山實驗小學、宜蘭縣大同國中實驗學校、宜蘭縣岳明實驗中小學、蘭陽博物館、蘭陽原創館。
實施對象(預計30位):一、本縣教師 (原住民族重點學校教師優先)。
二、本縣語推人員、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、部落大學講師、族語教保員、本土教育輔導員及對本計畫有興趣之教師等。
實施內容: